闽南的婚嫁习俗礼节 - 三、谈聘金和衫裤钱、系红包

点击数:6704 更新时间:2016-05-13 14:49:08 来源: 厦门生活、逛路岛_逛鹭岛-返回
三、闽南结婚习俗之确定阶段——谈聘金和衫裤钱、系红包

如果“探家风(坊)”后女方觉得不错的话,媒人就要再次发挥重要作用——谈聘金和衫裤钱。
这时事情已经是差不多了,这一阶段比较好说,只要女方要求不是十分过分,一般男方是会接受的,当然也有个别讨价还价的(怎么有点像是在做买卖?)。

“聘金”或“聘礼”。“聘礼”,男家依照论婚时所议定的财帛、礼饼、衣服、布帛、首饰等物,在迎娶之前数日,盛饰仪仗送到女家。女家收受礼饼或其他食物后,必分赠亲友及邻居,以示婚姻已定,出嫁有期,是谓“纳征”。“请期”,近代称“催妆”,就是男家择定迎娶吉日,照会女家。

聘金一般在3888元左右,衫裤钱(当然这其中有包括给女孩子买金器的钱。)则一般在10000元左右,意取吉祥,聘金和衫裤钱谈拢了,当然,随着物价的上涨,出来聘金不变外,其他礼金都有一定上涨,但涨幅不大。接下来男方就要选一天到女方家系红包,就是先拿一部分钱给女方父母,土话就叫“系衣带”。女孩子则要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给自家的父母、兄弟姐妹买一身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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