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厦门银行汇总,规模令人震惊

点击数:4060 更新时间:2016-06-05 00:43:57 来源: 厦门生活、逛路岛_逛鹭岛-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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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兴民国热,许多有怀旧情结的人对民国的着装、生活以及建筑风貌十分向往。好吧,不卖关子了,小编想通过盘点民国时期的厦门银行汇总来说明当时经济发展领先全国的厦门是多么有魅力的一座城市。(上图为20年代海后滩的海关钟楼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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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口通商后,受西力影响,厦门的经济迅速发展,随后,鼓浪屿被沦为公共租界,成立工部局,有了洋人的保护,厦门成为当时少数局势安稳的城市。即便在北伐战争时期,地处南方的厦门也未受到战火的影响。西方商人纷纷开通了到厦门的航线,刺激了华商的效仿。恰逢东南亚经济危机,大批华侨返厦投资,加上银元的回涨,对厦门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契机。在洋人、华侨的青睐下,厦门的经济呈现了跨越式发展。至民国,厦门已遍地是银行、钱庄、街市一片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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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民国25年,厦门共有银行近20家,主要分布在海后路、升平路、镇邦路和中山路一带。下面,我们一一来介绍民国时期的厦门各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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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银行厦门分行于民国11年7月设立,行址原设港仔口街(现镇邦路)3号,后移中山路。民国24年7月,设鼓浪屿办事处。厦门沦陷后,迁往鼓浪屿营业。抗战胜利后,由鼓浪屿迁回厦门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歇业,1949年11月间奉准复业,并增资,经核准办理侨汇;1953年1月与新华银行厦门分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厦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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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商银行创立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是国内首创的银行,属股份有限公司性质,总行设上海,民国23年6月14日正式在厦设立分行,行址海后路。开业时在厦门发行兑换券。
    抗日战争时期,于民国26年9月1日迁往鼓浪屿中南银行内营业。后因业务减少,无法维持,遂于民国33年7月31日停止营业。抗战胜利后,上海总行无意在厦门复业,直到人民解放军渡江后,民国38年5月2日,中国通商银行厦门分行才宣告复业,行址海后路60号。复业不久,因金圆券币值日贬,商户与银行无可往来,市面萧条无业可营,故未正式开展业务。
    厦门解放后,中国通商银行厦门分行于1949年11月11日奉准复业,1950年5月6日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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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银行厦门分行于民国21年8月25日设立,初为办事处,民国23年改为分行,行址海后路56号,总行拨给厦门分行基金5万元。抗战时期,迁鼓浪屿继续营业。抗战胜利后,迁回厦门原址营业,主要办理存款、放款、汇兑、储蓄、信托、仓库等业务。
    厦门解放后,奉准于1949年12月9日复业,1952年6月1日撤销并入厦门新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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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银行厦门分行设立于民国14年3月,原行址镇邦路,后迁中山路。总行设在新加坡。抗战期间,迁鼓浪屿福建路62号营业。抗战胜利后,因在厦门兴建的大楼至民国35年底才竣工,故对外暂停营业,次年3月,迁入新楼(现中山路)正式复业。厦门解放后,核准于1949年12月复业,经营侨汇和代理人民银行储蓄业务。1991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扩大业务范围,经营外币放款和票据贴现;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外币投资;外汇担保;侨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汇出汇款,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侨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币存款、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外币存款。成为外汇指定银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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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开办,民国2年2月结束。民国23年10月15日复业。行址海后路30号,厦门分行属三等分行,业务项目有存款、放款、押款、储蓄、信托、承兑汇票、国内外汇兑、贴现、经付债券本息及其他。放款侧重工矿交通及生产事业。民国24年6月10日分设办事处于鼓浪屿晃岩路。民国27年改为独立办事处。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业时,曾发行有厦门地名的钞票,还与厦门中南银行合办通南仓库。凡是信用好的客户申请贷款,其抵押品可以放在自己仓库,由交通银行派员前往贴上封条即可;如信用不好者,则须将抵押品运存通南仓库,才能给予贷款。这项业务收入不少,除了贷款收息,还可另收仓租、保险费等。厦门交通银行也办理外汇业务,除解付侨汇外,还对仰光办理出口押汇,并代理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
    厦门沦陷时,分行移往香港,鼓浪屿办事处照常营业。太平洋战争爆发,鼓浪屿办事处停业。抗战胜利后,于民国34年11月1日在海后路原行址复业,鼓浪屿办事处亦同时开始营业。民国38年9月该行停业,员工资遣。1949年10月下旬,由人民政府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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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银行成立于民国24年10月15日。总行设在福州,由省政府出资,核准发行纸辅币。
    福建省银行厦门分行于民国24年12月5日设立,行址海后路20号。抗日战争爆发后,于民国26年9月移往鼓浪屿营业,次年5月12日撤出,并入漳州办事处。
    抗战胜利后,福建省银行厦门分行于民国34年11月15日复业,行址海后路3号。同年12月15日设立鼓浪屿办事处。当时,厦门分行为省内首屈一指的一等分行,负有吸收存款,代理省、市库(后移厦门市银行办理),以及调剂联行头寸等职责;放款有抵押、透支、贴现,并办理闽台通汇事宜,为台湾省际间惟一的代理行。该行设有储蓄部,办理储蓄业务,会计独立。另设小仓库一座,办理货物的储押保管业务,此外,还代理保险业务。于1949年10月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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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银行是日本政府的特许银行,全称为株式会社台湾银行,创立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是日本占领台湾后建立的日籍银行。地址在今工商银行鹭江道支行。同年九月间,台湾银行派人来厦筹办支行。次年正月正式设立,办理中外汇兑,进行企业投资,发放贷款,调查福建省各地的经济情况,还发行银本位钞票称“银券”,流通于福建省沿海各地。福建当局以全省茶税收入作为担保向台湾银行借款,从而控制着福建的财政。
    民国8年“五四”运动期间,厦门人民开展反日爱国运动,群众持该行钞票争相兑换现银,“银券”失去信用,逐渐在市面消失。随后,厦门人民反日斗争如火如荼,台湾银行受到抵制,业务一落千丈,于民国16年4月19日宣告倒闭。后虽经改组复业,但商户存有戒心,很少与该行往来。民国26年,抗战爆发,日侨撤离厦门,该行于当年8月办理结束。
    民国27年5月,厦门沦陷,台湾银行厦门支行又于当年6月6日复业,并代理日本银行代收海关关税,掌握厦门经济命脉,抗战胜利后,民国34年10月由政府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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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于民国4年5月20日在厦门设立分号,行址原设港仔口街(现镇邦路),后移至水仙路。民国10年10月1日改为厦门分行,属福建省级行,简称闽行。次年11月12日在鼓浪屿分设办事处,简称屿处。至民国29年,闽行管辖的福建省境内之分支机构共有34处。
    抗日战争爆发后,闽行于民国26年9月1日迁移鼓浪屿营业。翌年6月10日在香港设立驻港通讯处,简称闽驻港处。民国29年7月抽调部分人员移至永安办公,翌年4月又由永安移至龙岩。太平洋战争爆发,鼓浪屿和香港相继沦陷,屿处停业,闽驻港处撤销,留屿及驻港人员均内迁龙岩闽行办公。原粤行所辖的梅县、兴宁、大埔3个支行改归闽行管辖。抗战胜利后,民国34年11月1日闽行由龙岩迁回厦门原址复业,屿处亦同时恢复营业。梅县、兴宁、大埔支行仍划归粤行管辖。
抗日战争胜利后,厦门地区外币黑市猖獗,该行收兑外币数量不多。民国35年初收兑美金130万余元、英镑70万余元、港币60万余元。次年下期仅收兑新加坡币45万元、港币9万元。民国38年6月金圆券崩溃后,各项业务逐渐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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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银行是华侨创办的,总行设在菲律宾马尼拉,属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创办者李清泉、薛敏老、黄奕住、邱允衡等人,专营商业银行业务。
  中兴银行厦门分行于民国14年8月19日设立。行址原设大史巷,后移中山路361号。业务范围受总行限制,以收、付侨汇为主,美汇较多;其次是存款、放款、押汇等,还办理信托业务。厦门沦陷期间,迁鼓浪屿营业,抗战胜利后仍迁回厦门中山路继续营业,是外汇指定银行之一。以吸收华侨存款为主,放款以结汇押款为主。后因黑市侨汇猖獗,侨汇递减,业务不振,民国38年8月26日奉总行电令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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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厦门分行成立于民国21年(1932年)11月20日,行址海后路42号。民国24年6月1日改为一等分行,管辖漳州、永春、泉州3个行处。该行主要职能是领导厦门市各银行,管理金融市场、经办发行货币、行庄票据交换、经理公债、管理外汇、代理国库等业务。
    民国22年11月20日发生“闽变”。同日,“闽变”政权财政部前来厦门接收该行,并经改组后于30日开业。次年1月“闽变”失败,该行再度关闭,2月5日又复业。
    抗日战争爆发,该行于民国26年9月1日迁移鼓浪屿营业;次年5月13日厦门沦陷,奉令撤往香港;民国28年2月14日又设立中央银行鼓浪屿办事处。同年12月6日该处划归广州分行管辖。民国29年2月19日,办事处改为三等支行。太平洋战争爆发,该行宣告停业。
    抗战胜利后,中央银行漳州办事处奉令移设厦门,于民国34年10月22日在海后路旧址营业,对外统称厦门中央银行,办理发行钞票、海关收税、解付侨汇、汇兑、解付库款、代理中央信托局业务等。
    民国35年6月1日,中央银行厦门分行正式复业,漳州办事处结束。该行仍为一等分行,在海关设驻厦门海关税收处。民国36年1月4日起,开始办理厦门市各银行票据交换及转账事宜。民国38年2月15日,上海总行发行局曾从广州运106吨金银前来厦门,设库于鼓浪屿储存,不久该库转移台湾。民国38年9月,厦门分行撤往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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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储蓄银行设立于民国3年10月,总行原设北京,后移上海。
    厦门分行设立于民国23年8月15日,行址升平路。厦门分行设立之前,该行与厦门、泉州、福州的业务往来,由中国银行代理收付。
    该行主要吸收城市居民及钱庄的存款,除办理商业银行业务外,还代理太平保险公司业务,投资开办新丰保险公司,自建仓库一所,以及经营申汇、金钞买卖,凡是有利可图的业务都办理。
    抗日战争时期,迁移鼓浪屿营业,民国34年10月22日迁回升平路原址营业。厦门解放后,于1949年11月11日奉准复业,是市人行指定办理侨汇银行之一,业务名列厦门市商业银行之冠,客户以纱布商为主。1951年该行参加联营和停止纱布业贷款后,业务大为逊色,1953年1月与厦门中南银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厦门分行。
 
除此之外,当时的厦门还有厦门市银行 (升平路)、农商银行(升平路)、 汇丰银行(海后路)、亿中银行(海后路)、集友银行(海后路)、中国农民银行、(海后路)、 商业银行(海后路)、 安达银行(海后路)、美丰银行(海后路)、农工银行(镇邦路)、福建银行(镇邦路)、日商新高银行(镇邦路)、中国实业银行(中山路),日据时期的劝业银行(中山路)其中民国时期仅海后路(又名海后滩)就设有银行13家,商贾云集,百家争鸣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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