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船”又称“烧王船”,是福建省沿海渔港、渔村古已有之的民俗,厦门地区俗称“做好事”,是长期流行于闽台渔港渔村的民间习俗,意在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告慰遭遇海难的英灵。这一习俗于2006年年初被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厦门港外,岛外翔安,岛内钟宅等靠海村落均有此习俗。厦港渔家的“送王船”习俗,还糅合了王爷(郑成功)信仰。据传此俗源于台湾,清初渔家为缅怀郑成功的丰功伟绩,以王爷作为代天巡狩的神而奉祀,并造“王船”送之入海,虽不言明而心领神会。这一民俗在“文革”期间中断,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民俗文化的保护越来越重视,1995年在去台厦门港渔民阮过水先生的倡议下,重新恢复三年一次的活动,规模一次比一次盛大热闹。
送王船最早可追溯到明初。厦门“送王船”以同安西柯镇吕厝村、海沧钟山村、湖里钟宅村3个地方的规模较大;在海沧说到规模大小石塘规模最大。该习俗一般3到4年举行一次,通过掷筊确定在固定农历月份中的某一天举行。送王船习俗寄托了汉族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
送王船是送“代天巡狩”的王爷。关于王爷的传说尚无定论,最早的可追溯到明初,最晚也到清代雍正年间。2004年同安区西柯镇吕厝村送的是第148任王爷,依四年一次推算,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此王爷并非代表“瘟神”,而是代替皇帝巡游四方、赏善罚恶,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一般是三到四年举行一次,通过掷筊在固定的农历月份确定某一天举行送王船仪式,制造一艘王船,或是用杉木制成,或是纸制,把王爷请上王船,载上柴、米、油、盐以至各项生活用品等实物,在海边焚烧。
“送王船”又称“烧王船”,是沿海渔港、渔村古已有之的汉族传统民俗,通过祭海神、悼海上遇难的英灵,祈求海上靖安和渔发利市。厦港渔家的“送王船”习俗,还糅合了王爷(郑成功)信仰。据传此俗源于台湾,清初渔家为缅怀郑成功的丰功伟绩,以王爷作为代天巡狩的神而奉祀,并造“王船”送之入海,虽不言明而心领神会。这一种汉族民俗在“文革”期间中断,1995年在去台厦门住民的倡议下,重新恢复三年一次的活动,规模一次比一次盛大热闹。